关于调整3路、12路、23路、33路、43路新能源公交车票价标准的公告
关于调整3路、12路、23路、33路、43路新能源公交车票价标准的公告
为促进公交事业可持续发展,适应城市发展需要,经履行价格调整法定程序,按照辽市发改发【2017】53号《关于调整3路、12路、23路、33路、43路新能源公交车票价标准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执行时间
从2017年4月1日起,3路、12路、23路、33路、43路5条新能源公交线路执行新票价。
二、现金票价
统一调整为2.00元/人次。
三、IC卡票价
成人卡刷卡为现金票价9折;学生卡0.50元/人次;特困学生卡0.40元/人次;60-69周岁老年卡刷卡按现金票价半价;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、残疾人关爱卡刷卡免费。
四、票价优惠
现役、离退休和残疾军人、离休干部、盲人持相关证件免费乘车。
辽阳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
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